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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钦放了一星期的假,哪都不去,日常就是听歌写歌练舞健身,看看电影背背台词,心血来潮和罗明打打游戏,然后一边骂骂咧咧地骂对方是菜鸡,一边退出游戏。
宅得丧心病狂,宅得乐在其中,宅得祝关云都亲自打电话求他出去转一转。
“您倒也不用这么给我们省工作量,你这个地位和流量,别憋出心理毛病。”
打着游戏的博钦一边嗯嗯地敷衍他,一边开麦对着罗明骂他是傻逼,百忙之中抽空回了句:“没事,我心理挺健康。”
祝关云听了半响他和罗明堪称小学鸡的对骂,沉默地挂了电话。
周六,博钦坐上了博家来接他的车。
他凌晨五六点时睡了半小时,因为没在工作状态,睡前的护肤他一律没做,这会儿才感觉到皮肤有些干,嘴都起皮了。
博钦在车后座拿出手机,打开了前摄像头,还行,还是很帅,有一种颓废的酷劲儿。
说来挺讽刺,博钦今年25岁,满打满算却只进过博家老宅四次,最长的一次是16岁那年被接回来,一共住了两个月。
那是现在想起来都能让博钦不自在到起鸡皮疙瘩的两个月。
一个小时后,博钦被前面穿着正装的男人叫醒,他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地带上了帽子。
博家老宅很大,建筑都是中式,博钦第一次来时被那种厚实的底蕴和用金钱堆出来的贵气感到过震撼,那是他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金钱、权利和地位的美妙之处,让穿着劣质卫衣地摊牛仔裤从海岛来的乡巴佬博钦无地自容。
将近十年过去,博钦再一次穿着卫衣牛仔裤走进博家老宅,甚至连当初领他进去的秘书都是同一个人。
今天天气不错,天高云淡,日朗风清,博钦转手插在卫衣前面的衣兜里,懒洋洋地跟着秘书走进大宅,在路过小花园时冲出一只狼狗,身后跟着一个穿旗袍的女人,正着急地喊狗的名字。
狗冲着博钦而来,秘书一如既往地站着,没有任何动作,博钦侧过身面对着扑面而来的狗,正准备抬起脚时那只狗居然停了下来,蹲着怒视博钦,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博钦不动声色地收回脚,笑了笑,心想,又是这只小畜生。
那个穿旗袍的女人连忙拉住狗的牵引绳,有些气喘地向博钦道歉,博钦打量她,应该和自己一般大年纪,气质娴雅,肤白貌美,是博有照喜欢的类型。
旁边的秘书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李小姐。
那位李小姐像是反应过来了,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说:“你是博钦吗?天哪,你真的是博钦,我听过你的歌。”
博钦挑了一下眉,有些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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